各招生单位:
依据教育部关于选拔硕博连读研究生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具体情况,决定从在读硕士研究生中遴选2015年硕博连读生。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申请者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良好。
(三)有至少两名所申请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四)申请者为在读2013、2014级非定向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五)申请者同时还须满足以下附加条件之一:
1.申请者为2013级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原则上是国家“985”或“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获得学士学位,已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总分≥425),在读研期间表现出较强的科研能力。若其已在校认定核心期刊或JCR 3区及以上期刊发表学术论文(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导师作为第一作者)或获得发明专利(排名第二及以上)或取得科技成果三等奖及以上奖励的,优先考虑。
2.申请者为2014级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其必须是国家“985”或“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获得学士学位。且入学前为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或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总分在所考专业排名靠前,并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总分≥425)。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
二、遴选程序
(一)个人申请
拟申请硕博连读的学生在合肥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自行下载硕博连读申请表(附件1),在真实、详细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后,请硕士生导师以及申请专业博士生导师签署意见。并及时将申请表提交学院(或研究院)。
(二)学院(或研究院)考核
各学院(或研究院)组建硕博连读遴选领导小组和考核专家组,在规定时间内,对所有符合硕博连读申请条件的申请人进行考核。经学院(或研究院)专家组考核,领导小组审议后,领导小组负责人在申请人申请表格上签署意见。各学院(或研究院)将考核结果汇总后报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核。
(三)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核
校招生领导小组对各学院(或研究院)硕博连读考核结果进行统一审核。
(四)公示
经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后,招生办公室对拟通过的硕博连读生名单在研究生招生网上进行公示。
(五)签订硕博连读培养协议书
经公示无异议后,招生办公室组织获得硕博连读生资格的学生签订硕博连读培养协议书。
(六)在报名系统填写个人基本信息
在规定时间内,获得硕博连读资格的学生在校研究生招生网上的博士报考平台注册,并填写个人基本信息。
三、几点说明
(一)申请者应在现所学专业的一级学科内提出申请。跨学院(或研究院)跨学科申请的须经相关专业导师和学院(或研究院)均同意后方可申请。
(二)取得硕博连读资格的学生转为硕博连读研究生进行培养。培养费标准按实际培养阶段缴纳。
(三)硕博连读生不得中途改读硕士学位;在读期间不得办理非校派出国进修或出国攻读学位事宜。
(四)转为硕博连读的学生,占用2015年所申请学院(或研究院)博士录取总计划。各学院(或研究院)务必统筹考虑,合理分配硕博连读计划数与统招计划数;同时提醒相关导师合理分配所带硕博连读学生数与统招学生数。
(五)各学院(或研究院)安排专人负责对申请资格的审查(毕业证、学位证、英语四级、六级成绩单)。相关资料留复印件备查。
(六)申请人务必于9月26日前,将申请表交到申请学院(或研究院)教务员老师处。
请各招生单位及时将硕博连读遴选办法通知到相关导师、2013、2014级硕士研究生。同时尽快组织考核,于2014年10月10日前,将本单位的遴选结果汇总表(见附件)和硕博连读申请表交送招生办公室。
招生办公室
2013年9月17日
附件下载:附件1:2014级硕士研究生申请硕博连读登记表.doc